全球新动态:上海环保“新18条”助力高质量发展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等共提出18条(新18条)举措,以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力度,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管理与服务结合
今年印发的“新18条”发展举措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改革措施,力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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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市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原则,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开展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形外,免除现场检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正面清单、企业环境守法记录等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此外,通过加强政策创新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包括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和环保信用修复机制的建立,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碳普惠、气候投融资试点、碳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等。
提升企业专业治理能力
“新18条”还将聚焦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包括出台新一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扶持政策、优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深化第三方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等;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优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等举措,鼓励企业大胆创新,提升企业专业治理能力。
在重点领域,上海将加大技术帮扶力度,支持城市产业中水泥窑、工业炉窑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巩固集成电路行业废酸“点对点”定向利用成效;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切实解决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难题。
新政策还鼓励开展各类制度和模式试点示范,包括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推进EOD模式试点,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等。
支持政策有保障
据介绍,2020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27条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147个“三类项目”绿色通道助抗疫,90%以上的项目实施备案制管理,约25%的审批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实现即来即办,约4.8%的项目列入环评重点行业名录,20%的项目可通过非重大变动认定豁免环评手续,40个园区纳入联动范围;临港新片区约60%的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80%以上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在全国首创“两证合一”。
二是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监管效能不断提升。3410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个具体生态环境领域的11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免罚规定,截至2021年8月,免罚案件234件,免罚金额806.8万元;积极推进“云检查”“云上查”“云听证”“在线监测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2020年至2021年8月,共进行走航监测78次,发现50个问题点位。
三是惠企援企政策落地见效。完成全部14项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其他事项和1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41种业务情形的60份政府核发材料“两个免于提交”落地;疫情期间,通过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弹性环境监管等减缓企业压力;出台全国首部《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试点示范等。